东方红恒阳定开: 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4-14 19:48 点击次数:139
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 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》《东方 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《关于召开东方 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(通讯 方式)的公告》和《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红恒阳 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》等有关规定,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(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)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本基金)终止上市交易,并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《终止上市通知书》(深证上〔2025〕256 号)同意。 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全称: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:东方红恒阳五年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:东方红恒阳定开 基金代码:169107 基金类型: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方式:契约型开放式、五年定期开放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: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日期:2025 年 4 月 7 日 终止场内申购赎回日:2025 年 4 月 7 日 二、基金终止上市的主要内容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,审议《关于东方 红恒阳五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》,该议案于 2025 年 3 月 6 日获得表决通过。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,并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。本基金将于 2025 年 4 月 7 日终止上市,并 终止场内申购、场内赎回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。本基金终止上市后,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办理基金 退出登记等业务。 三、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》的约定,自 2025 年 4 月 7 日起,《东方红恒阳五年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生效,《东方红恒阳五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同时失效,本基金正式变更为东方 红恒阳五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。 购、场内赎回业务以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。 后,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的场内基金份额,将统一转登记至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。后续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基金管 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,对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, 此过程即为“确权”。投资者未主动办理确权时,基金管理人有权根 据届时发布的公告进行批量确权。确权完成后,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 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。基金转型前基金份额持 有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场内份额在转型后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, 但仍需根据转型后《东方红恒阳五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》的规定办理。 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(4009200808)咨询相关事宜。 特此公告。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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